晋建许公告字〔2019〕97号
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注册工作的通知》(晋建审字〔2007〕473号)和《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二级建造师注册审查工作的通知》(晋建办综函〔2015〕719号)的规定,根据有关部门上报的审查结果,经审核,准予闫强等34人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准予王星等13人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准予李未吉等129人重新注册申请,准予范文翔等95人注销注册申请,准予任荣等3人注册证书遗失补办申请,任荣等3人原注册证书失效,特此公告。
附件: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符合条件人员(34人).xls
2.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符合条件人员(13人).xls
3.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符合条件人员(129人).xls
4.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符合条件人员(95人).xlsx
5.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遗失补办人员(3人).xls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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