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审许决字【2020】10号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关于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补充通知》(晋建审函字[2007]37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牛晓丽等1132人符合“三类人员”(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条件、贾庆昌等875人符合“三类人员”(延期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条件、姚璎栗等36人符合“三类人员”(证书变更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条件、李超等24人符合“三类人员”(工作单位变更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条件、冯丽岗等106人符合“三类人员”(重新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条件、张翠英1人不符合“三类人员”(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条件,详见附件。
附件:附件1-符合“三类人员”(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条件名单.xls
附件2-符合“三类人员”(延期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条件名单.xls
附件3-符合“三类人员”(证书信息变更)安全生产考核条件名单.xls
附件4-符合“三类人员”(工作单位变更)安全生产考核条件名单.xls
附件5-符合“三类人员”(重新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条件名单.xls
附件6-不符合“三类人员”(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条件名单.xls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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